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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适任证书丢失了,如何补办?

2020-03-13 09:10:40

针对适任证书遗失或者污损申请补发的情况,持证人应向原证书签发海事管理机构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一)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二)身份证件;

(三)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四)适任证书损坏的,需提供原适任证书;

(五)适任证书遗失的,应当在发型范围覆盖全国的报纸上登载适任证书遗失公告,或者提交原证书签发海事管理机构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登载遗失公告的,自公告之日起满30后方可申请已通过;船员信息采集和证书核对的船员,经过系统校核的,可免于提交遗失公告或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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