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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吨位

2020-03-13 09:21:35

定义

       1、指民用船的内部容积,以登记吨计。

       2、按吨位规范丈量核定的船舶容积。

       3、经丈量所得的数值要登记在该船的《船舶吨位证书》内,所以亦称船舶登记吨位。 

       4、船舶大小的计量单位,可分为重量吨位和容积吨位两种。

       5、表示某一船只大小或营运能力的数值。

       6、从容积的角度对船舶大小和营运能力的一种量度。

      对于民用船舶,吨位有总吨位(CT)和净吨位(NT)之分。总吨位用于表明一艘船舶的大小,还用于统计世界或一个国家(地区)、航运公司的船舶拥有量,作为船舶入级登记,进坞和船舶检验等的收费依据。净吨位用于表明船舶的装载大小,常作为港口使用费、运河费、船舶进出口税等的收费依据。通常,总吨位GT=K1V1,V为所有围蔽处所的型容积和量吨甲板以上固定载客或载货开蔽处所的型容积之和,K1为与型容积有关的系数。净吨位NT= K2GT,K2为与船舶类型有关的系数。各国都有各自的船舶吨位丈量规范,船舶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船级社按有关船舶吨位丈量规范对船舶进行丈量,核定船舶总吨位和净吨位后签发吨位证书。经按有关规范丈量核定后得到的吨位称为登记吨位。对于国际上航行的船舶,还有一些特殊航区的船舶吨位,如巴拿马运河吨位,苏伊士运河吨位等。对于军用船舶,通常用排水量表示船舶的吨位大小。吨位是容积的概念、与以吨计量的排水量、载重量在概念上有所不同。

       船舶吨位是指船舶有效容积,其有大小之分。在丈量时,若船舱结构为封闭式,则为大吨位,装货多时用大吨位;开放式为小吨位,装货少时为小吨位。我国规定,如果船舶同时持有两种吨位证书,一律按照大吨位计征船舶吨税。

       包括登记吨(Registered Tonnage)和载重吨(Dead—weight Tonnage)。登记吨又称容积吨,包括总登记吨(Gross Registered Tonnage:GRT)和净登记吨(Net Registered Tonnage:NRT)。登记吨与港口费用、运河通行费、关税的征收等有密切关系。载重吨又称为载重能力(Deadweight Capacity),表明船舶载货能力。又分为总载重吨和净载重吨。合同中规定的数字是指不包括船舶燃料、物料、淡水、备用品等以及船舶常数的净载重吨。由于签订租船合同时,对本航次实际可以装载的货物数量难以作出确切估计,为此合同中通常只规定一个可装载货物的大约数量,以及允许的变化百分比(一般在5%~10%之间)。在这个百分比范围内,出租人有权选择多装或少装货物。

      重量吨(weight tonnage)表示船舶重量,也可表明船舶的载运能力,计量单位有吨和长吨两种(1长吨等于1016kg)。重量吨分排水量和载重量两种。 

      排水量吨位

      排水量吨位是船舶在水中所排开水的吨数,也是船舶自身重量的吨数。排水量吨位又可分为轻排水量、重排水量和实际排水量三种。

      1、轻排水量

      又称空船排水量,是船舶本身加上船员和必要的给养品三者重量的总和,是船舶最小限度的重量。

      2、重排水量

      又称满载排水量,是船舶载客、载货后吃水达到最高载重线时的重量,即船舶最大限度的重量。

      3、实际排水量

      是船舶每个航次载货后实际的排水量。

      排水量吨位可以用来计算船舶的载重吨;在造船时,依据排水量吨位可知该船的重量;在统计军舰的大小和舰队时,一般以轻排水量为准;军舰通过巴拿马运河,以实际排水量作为征税的依据。

      载重吨位

      载重吨位表示船舶在营运中能够使用的载重能力。载重吨位可分为总载重吨和净载重吨。

      1、总载重吨

      是指船舶根据载重线标记规定所能装载的最大限度的重量,它包括船舶所载运的货物、船上所需的燃料、淡水和其他储备物料重量的总和。

      总载重吨=满载排水量-空船排水量

      2、净载重吨

      是指船舶所能装运货物的最大限度重量,又称载货重吨,即从船舶的总载重量中减去船舶航行期间需要储备的燃料、淡水以及其他储备物品的重量所得的差数。船舶载重吨位可用于对货物的统计;作为期租船月租金计算的依据;表示船舶的运载能力;也可用作新船造价及旧船售价的计算单位。

      容积吨(capacity tonnage)指依据船舶登记尺度丈量出船舶容积后经计算而得出的吨位,它表示船舶所具有空间的大小,又称登记吨。根据丈量范围和用途的不同,容积吨可分为总吨位、净吨位及运河吨位三种。 

      1、总吨位(gross tonnage,GT)

    总吨位简称总吨,是根据《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的各项规定丈量测定出船舶总容积后,再按公式计算得出。船舶总吨位的计算公式如下: GT = K1V   式中:V —船舶所有围蔽处所的容积,m3; K1 = 0.2 + 0.02lgV 


      总吨位的主要用途有: 

      (1)是国家及公司统计船队规模和比较船舶大小的依据。

      (2)是规则、规范及国际公约划分船舶等级,对船舶进行技术管理和设备要求的依据。 

      (3)是船舶登记、检验和丈量等收费的依据。 

      (4)是估算造船、买卖及租赁船舶所需费用的依据。 

      (5)是保险公司计算船舶保险费用及计算海损事故赔偿费的依据。 

      (6)是国际劳工组织对船舶配员要求的依据。 

      (7)是计算船舶净吨位的依据。 

      2、净吨位(net tonnage,NT)

      是根据《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的各项规定丈量测定出船舶的有效容积(各载货处所的总容积,m3)后,并在结合总吨位的前提下,按规定的计算公式求得。净吨位本质上就是从总容积中扣除不能用于载货或载客的容积,如机舱、物料间、船员居住舱室等。

净吨位是港口向船舶收取各种港口使费(如港务费、引航费、灯塔费、拖轮费、靠泊与进坞费等)和税金(如吨税)的依据。 

      3、运河吨位(canal tonnage,CT)

      是指按巴拿马运河管理当局和苏伊士运河管理当局所规定的丈量规范核定的船舶总吨位和净吨位。运河吨位在数值上要稍大些。运河吨位的主要用途是在船舶过运河时,作为向运河管理当局缴纳过运河费的计费依据。

      船舶吨位的用途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为费用支付的基准 ― 吨税、保险费、检验费、港务费、引航费、运河通航费、进坞费等都按船舶吨位大小来计算。表列出了一些与吨位有关的收费项目。

      2、作为营运管理中划分等级的依据和配置安全设施的衡准 ― 各种公约、规则常以船舶吨位大小作为分级实施管理的依据。如《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等都按照吨位大小把船舶分成几个等级,分别提出不同的要求。同时对安全设施的配置也以吨位作为衡准。

      3、作为表示商船建筑规模大小的一种度量 ― 航运界常以其统计商船拥有量。

      由此看出,船舶吨位数的大小与其营运过程中费用支出多少密切相关,还可能影响到船舶建造成本和管理费用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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