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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国际船员换班新动态

2020-04-27 08:35:0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序保障中国籍船员换班、合同到期回国,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印发通知,并发布相关操作指南,指导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换班工作。各地积极行动,保障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精准施策,应换尽换”。

4月20日晚,中远海运船员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在天津港顺利完成10名船员上船、10名船员下船。4月23日,“北京海洋领导者”轮在天津港完成了51人下船入境返家……随着各项政策落地,天津港船员换班进度加快,换班人员的数量也逐渐递增。截至4月23日24时,天津港换班入境中国籍船员196人,上船304人,涉及国际航行船舶32艘次。

天津港明确规范了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上下船的操作程序与标准:由船舶代理公司向天津边检提出船员上下船申请,上船船员健康状况良好,下船船员经海关检疫部门检疫无异常后,经天津市做好境外疫情经水路输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船员换班。船舶自境外最后一个靠泊点驶离至境内港口靠港时长超过14天,且《船员船上隔离健康记录登记表》显示船员健康状况正常情况下,经海关卫生检疫无异常后,可办理入境手续换班下船;时长不足14天,且《船员船上隔离健康记录登记表》显示船员健康状况正常情况下,经海关卫生检疫无异常后,可办理入境手续换班下船,并应当在入境地,按当地要求进行居家或指定地点隔离观察,补足14天时间。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特殊时期的船员换班,不再是无解的难题,而是温暖的回家路。

        4月12日下午3时30分,由澳大利亚开往广州的中国籍船舶“荷花海”轮,在广州新沙海事处“海巡09148”的密切监护下,按计划顺利靠泊广州新沙港2号泊位。

广州海事部门在大力落实支持港口和航运单位复工复产的同时,高度重视防控境外疫情经水路输入工作。4月12日,收到“荷花海”轮由境外驶入新沙港,且有大量船员换班信息后,广州新沙海事处迅速做出部署,加强与海关、边检等相关部门协作,实施水上岸上协同监管,开展线上业务办理,持续关注交接班船员身体状况,严防疫情水路输入。
       该轮上23名船员全部为中国籍,大部分船员的服务合同将于近期到期,船方负责人向主管部门申请在新沙港码头进行船员换班,有20名中国籍船员离船,19名中国籍船员上船工作。4月13日上午10时,广州新沙海事处联合新沙海关等口岸部门来到“荷花海”轮靠泊码头,开展船员信息收集、核酸采样、风险评估等多项防疫工作。4月14日了解到该船准备离船的20名中国籍船员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4月15日上午,广州新沙海事处联合新沙海关等口岸部门,依次完成对19名接班船员展开严格的防疫检测,船员证书、护照等证件核查,19名船员体征正常,各项证书合格,顺利登船接班。

江苏海事部门严控中国籍国际船员换班。督促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及船舶疫情防控制度,有力指导船舶船员落实防控措施,按要求安全有序安排中国籍船员换班。监督船舶加强人员值守,准确、如实记录上下船人员的身份信息、登轮事由、联系方式和离轮接触人员情况,以备后续防控的信息追溯。江苏海事部门对常态化登轮作业人员实行固定专班管理,固定场所休息、定期检测核酸,配套专用交通车辆、引航艇等设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同时,划定9个专门检疫锚位或临时锚泊水域,供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港口和存在疫情异常情况的国际航行船舶锚泊。

3月1日至4月16日,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出入境共计49艘次,745人次,其中上船出境43艘次,356人次; 下船入境41艘次,388人次,在江苏海事局辖区集中隔离的船员209人,返家125人。

4月13日,防城港海事局接到求助,称利比里亚籍船舶“华连”轮上的中国籍船员合同期满,需要更换船员。“华连”轮4月1日从澳大利亚开航,4月15日靠泊防城港码头。16名中国籍船员合同已经超期,他们在船上已经连续工作11个半月。4月17日下午,“华连”轮16名中国籍船员在防城港海事局等部门的协调保障下,顺利完成换班。在做好换班船员的证书检查和体温测量工作之后,换班船员到达防城港市设置的隔离地点。

防城港海事局主动服务,对入境船舶严格管控的同时保障在船船员“应换尽换”。针对入境国际船舶,防城港海事局向船舶代理公司详细了解入境船舶的疫情防控工作、船员身体健康状况等,并仔细核查其近一个月内的航次信息,严防不符合入境要求的船员离船。同时加强与海关、边检部门的沟通协作,海关对该轮船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确保船员身体健康。

微评: 疫情期间,船员超期服役对船员的身心健康和航运安全都带来风险,甚至对我国国际贸易的正常开展造成一定影响。精准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有序保障中国籍船员换班工作不容忽视,也刻不容缓。

为做好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换班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工作的部署,4月1日,交通运输部专门发布《进一步强化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境内港口换班管理工作的规定》(交海明电〔2020〕 113号),4月22日,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精准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海明电〔2020〕 142号),明确了疫情期间有序保障中国籍船员换班的具体措施,并发布了相关操作指南。

目前,各地船员换班工作总体平稳有序,截至4月23日,各地已完成换班船员6460人次。但在个别港口,仍出现了船员换班困难等情况,严重影响了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伤害了广大远洋船员的感情,应该立即予以纠正和改进。各地要在切实做好入境船员的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中国籍船员换班的规定,精准施策,满足船员合理的离船请求,确保做到应换尽换!有序保障中国籍船员换班、合同到期回国,依法保障船员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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